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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帘门司法质量司法鉴定案例介绍:本案涉及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方)与一家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被申请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方从被申请方处租赁了一间厂房,厂房包含案涉的卷帘门。然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卷帘门掉落事故,案涉卷帘门在掉落前已开启一天,掉落前正常使用,未发现异常,申请方认为设计、制造、材质都有问题,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因此,申请方将被申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鉴定目的: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的卷帘门进行质量鉴定,以确定设备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对案涉租赁车间卷帘门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过程:鉴定机构首先对涉案卷帘门进行了现场勘查,了解了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情况。鉴定人员进行现场取样,现场与争议双方确认,取卷轴两端结构件及传动侧固定件作为样品,实验室测量样品,并做质量分析说明。 鉴定方法:实验检测:利用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对卷帘门卷轴的外径和壁厚等指标进行量化测试。 现场调查:对卷帘门的结构和安装形式、掉落残骸形貌等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卷帘门的实际运行状况。 卷帘门质量和掉落原因分析:依据JG/T 302-2011《卷帘门窗》标准,结合检验检测数据,判定案涉卷帘门质量问题;依据现场勘验卷帘门的结构和安装形式以及残骸形貌,结合掉落视频,判定案涉卷帘门的掉落原因。 鉴定意见:经过鉴定,涉案的卷帘门设备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导轨固定件间距不达标:卷帘门的导轨固定件间距大于卷帘门窗的标准要求,易造成导轨变形,影响卷帘门正常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 卷帘门未配备遇阻反弹功能:JG/T 302-2011《卷帘门窗》标准中“快速卷帘门应安装接触式安全感应系统,普通卷帘门可选配遇阻停止或反弹系统。配有遇阻停止或反弹系统的卷帘门,座条上的感应件在关闭过程中碰到障碍物,门应立即停止或反向开门运行。”案涉卷帘门属于快速卷帘门,未安装接触式安全感应系统,存在安全隐患。 卷帘门卷轴制造刚度不足,限位结构设计不合理:案涉卷帘门卷轴壁厚仅为1.7mm,现场检查卷轴外观,显见卷轴有明显变形和磨损痕迹,表明刚度强度不足的事实客观存在;传动主轴头伸入从动卷轴并旋转一个角度与从动卷轴形成类同于轴与轮毂的键连接(也称卡扣连接),传递扭矩,带动卷轴转动,升降帘片,这种结构通过卷轴两侧固定座的距离来确保主传动轴和从动卷轴的两侧有效搭接,但是当卷轴发生变形弯曲时,易造成限位失效,卷轴脱开掉落。 结合现状调查情况,综合分析鉴定意见如下: 案涉卷帘门导轨固定件间距不符合JG/T 302-2011《卷帘门窗》标准要求; 案涉卷帘门不具备遇阻反弹功能,不符合JG/T 302-2011《卷帘门窗》标准要求; 案涉卷帘门掉落的直接原因是从动卷轴和电动机主传动轴在键联接处轴向脱开;而卷轴制造刚度不足与从动卷轴和电动机主传动轴在键联接处轴向脱开存在因果关系。 案例影响:本案的鉴定结论为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该案例对类似案件的启示在于,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并保存相应的视频照片等证据材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进行有效的鉴定和维权。同时,本案也提醒生产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产品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执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可靠性,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原则,保证人身、设备及工程安全。 扩展知识:卷帘门是以多关节活动的门片串联在一起,在固定的滑道内,以门上卷轴为中心转动上下的门,被广泛运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卷帘门主要由门体、驱动器、控制系统构成,门体采用优质不锈钢及铝合金专用型材制作,采用平行四边形原理铰接,伸缩灵活行程大,驱动器采用特种电机驱动,蜗杆蜗轮减速,并设有手动离合器,停电时可手动启闭,控制系统有控制板,按钮开关,另可根据用户需求配备无线遥控装置。在鉴定卷帘门的质量时,除了关注卷轴、门帘外,还需考虑设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鉴定人员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上一篇机动车辆质量争议司法鉴定下一篇列管冷凝器司法质量鉴定 |